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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年6万元我国个税迈出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2-2-15 16: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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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说。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个税其实不是那么简单

此次个税法修改传递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重要变化:今后缴纳个税,绝不是只盯着每年6万元起征点那么简单,还要减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加上税率调整,一揽子政策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这一借鉴国际经验的做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税制迈出重要第一步。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元的,减除费用元;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年6万元,即元/月。

此外,草案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一变化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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